【开庭公告】北京杨女士遗嘱继承纠纷一案,定于2024年4月2日上午九点半,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郝建松律师代理)

杨女士的母亲郭女士生前留有一份自书遗嘱,遗嘱中写明由原告杨女士继承其名下的房屋一套以及其他存款财产等若干,并签名记载日期。遗嘱写完后交由杨女士保存。2022年郭女士因病去世,杨女士与其他继承人之间就遗产继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依据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予以公正判决。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民事诉讼法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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