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梅州市谢女士诉XX市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将于2023年3月28日上午9:15在兴宁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法庭网上开庭。(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谢女士在XX市XX镇XX村种植有杨梅等多种果树,上述果树系谢女士的合法财产。

2022年6月6日,多名不法人员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即对谢女士种植的部分果树实施了砍伐。

当日,谢女士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机关对上述不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2022年6月11日,不法人员再次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即对谢女士种植的部分果树实施了砍伐。上述砍伐行为明显系违法行为,致使谢女士遭受经济损失。

2022年6月12日,谢女士女儿得知不法人员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之后,随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要求公安机关对上述不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但XX市公安局接警后并未依法对上述违法人员履行制止、调查处理职责,其行为明显有违《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谢女士的合法权益!

为此,谢女士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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