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渭南市田先生诉渭南经开区辛市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定于2023年3月3日上午九点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原告在渭南市临渭区xx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19年12月7日,被告对原告合法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原告对其强拆房屋的行为向临渭区法院提起了诉讼,2021年9月9日,临渭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后原告向被告申请赔偿,但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但一审法院未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故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也可点击下方链接后搜索对应案件观看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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