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田先生诉渭南经开区辛市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定于2022年9月8日下午两点半在临渭区法院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代理)

         田先生在渭南经济开发区马渡村一组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19年12月7日15时,渭南经开区辛市街道办事处在未经法定程序、不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将田先生的房屋拆除,给田先生造成了巨大经济的损失,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其违法强拆房屋行为田先生提起了行政诉讼,历经一审、二审,经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指令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1年9月9日作出(2021)陕0502行初2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渭南经开区辛市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12月7日拆除田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上述判决已生效。

         之后田先生遂依法向渭南经开区辛市街道办事处递交了《行政赔偿申请书》,但其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赔偿决定。田先生认为其未履行法定赔偿义务,侵犯了田先生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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