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何先生诉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决定一案,将于2022年5月19日9:00,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武汉市何先生诉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行政赔偿决定一案,将于2022年5月19日9:00,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何先生在武汉市XX区拥有房屋一处。

2020年5月X日,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的情况下,何先生的上述房屋被强制拆除,该房屋附属物、屋内物品也因此损毁殆尽。

何先生就上述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拆除何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两个月内依法对何先生作出行政赔偿决定。其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维持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

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X日对何先生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

何先生认为,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作出上述《行政赔偿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为此,何先生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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