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办案秘籍之六: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维权工具包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拆迁律师的办案秘籍你想知道吗?大家好!我是拆迁律师李顺华,欢迎大家收看我最新总结的拆迁律师办案秘籍系列课,今天讲第六课,题目是《集体土地征收拆迁的维权工具包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正如我们前面的课程里讲到的,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维权工具箱里也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中的原理我们就不再重复了。但由于征收权限、征收程序及补偿安置标准有很多不同,因此申请公开的内容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还是有很多不同的。

首先需要申请公开的,就是要了解正在进行的拆迁行为是否取得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地批文,这个关系到对方是否有强制征收的权力,并可以据此了解目前征收所处的阶段,是启动征收的拟征收阶段还是正式征收,这个关系到对方实施的征收行为是否超过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如果是已经有了征收批文,那么意味着对方可以拆除已签约拆迁户的房屋,对于未签约的当事人可以强行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然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所谓的强制实施阶段,如果还没有征地批文,那么从法律上来讲,征收方还处在调查被征收财产,制定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或者协商签订补偿协议阶段,即所谓的拟征收或者预征收阶段。在这个阶段对方是没有权力拆除房屋的,无论是否签订了补偿协议。因为拆房意味着进入了实质征收,在没有取得省级以上政府批文的情况下,这样做就是超越了法定职权,违反了法定征收程序,其本质上属于涉嫌破坏被签约拆迁户的居住环境的逼签行为。

其次,可以申请信息公开了解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避免拆迁工作人员随便说补偿政策,另外,通过补偿安置方案也可以了解项目性质,实施主体以及补偿安置方式或者补偿标准,如果认为补偿方案太不合理,那就要提早做维权的准备,因为仅仅靠协谈商谈很难有实质性提高,只有加大维权力度才能提高补偿。

另外还有一项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对补偿资金是否到位以及安置房是否能如期交付等不放心,还可以申请公开补偿资金足额到位的信息以及安置房的规划建设审批信息,避免盲目签了补偿协议后安置又不能及时到位。可以选择一项将来实现可能性最大的,而不要仅仅看当前约定的补偿利益。

还有就是,如果听说所涉及土地已经被出让了,而自己还没有签字搬迁,那还可以申请公开土地出让信息,如果确定土地已经出让,相当于把咱们的土地一女二嫁,这是违反土地出让需要“净地”出让规定的,咱们也可以据此起诉违法出让土地的行为。

如果您认为我讲的内容对您有帮助,请关注我,如有征地拆迁问题,欢迎来电或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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