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中的法律问题及维权指引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拆迁法律咨询系列文章第121篇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许多质量上乘、建筑年代较新的房屋,竟以公共利益之名被征收,甚至遭遇强制拆除。这种行为显然侵害了私人对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很多人在权益受损时,甚少考虑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家普遍认为行政诉讼难度大,且对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缺乏了解。


实际上,我国法律体系相对完备,在保护老百姓合法权益方面制定了诸多规定,赋予了老百姓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征收及补偿行为提出异议的权利。若提出异议未能解决问题,还可拿起法律武器,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普通老百姓,即便无权无势、缺乏资源,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要相信法律的公平性。当然,公平并非自然而然就能实现,需要我们鼓起勇气、付诸行动,借助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利益。若大家在这方面存在具体问题,可通过咨询专业律师直接解答。


北京一讼律所李顺华律师直播是公益性质的真实法律咨询,与一些由非律师、非法律专业人士进行的直播不同。我们的团队专业从事征拆以及行政诉讼工作,已有近 20 年的经验,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切实有效地解答大家的问题。


在征拆过程中,侵犯老百姓合法利益的问题屡见不鲜。从征拆原因来看,存在违法剥夺房屋所有权,以及剥夺依法获得补偿安置权利的情况。其中,补偿标准远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是引发争议较多的方面。虽然全国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毕竟我国地域广阔,难以对每个城市、每个区乃至每一处房屋的价格作出明确规定,但国家制定了确定补偿价格的程序和方法。被征收房屋必须按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补偿,同时要确保征收行为不会导致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下降,即不能越拆越穷,且补偿标准不能偏离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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