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我们拆迁补偿只针对房主,不针对承租人

       作为承租人要是遇到拆迁,就会经常会听到拆迁方工作人员说,我们征收的是房屋,只针对房屋所有权人,你们是承租的房屋,不是被征收人,所以我们只给房主谈,你们没有资格跟我们谈。果真是这样的吗?最近我查到了一个最高法的申诉判例,对面临同样困境的被拆迁承租人那是一个很重大的好消息,这个判例就说呀,按照征收给谁造成损失,就补偿给谁的原则,如果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或场地内有重大增建、装修以及独立的经营行为,那么他们就应当是这些利益的受补偿主体。如果征收方与房主绕过承租人签订了补偿协议,且涉及到了以上补偿内容,那么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这些协议内容无效。如果征收方在没有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拆了房屋,那么承租人还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并且要求赔偿。如果你需要了解这个判例内容,可以私信我索取。


相关文章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