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补偿安置协议,征收方就可以强拆房屋了吗?

     答案是不可以的。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根据《征补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安置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征收方可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在决定中告知被征收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若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亦不进行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无论征收集体土地亦或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并非签了协议后就代表征收方有了强拆的权利,即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需要征收方以合法推进征收程序为前提,对被征收人补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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