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划为红线范围内又停止了,是否可以成立公司并正常经营?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实例解答网友咨询提问系列之“第三十六篇”
网友实例咨询提问案情介绍:
河北省秦皇岛市某网友咨询提问:房屋面积600平米,土地5亩,但整个村子就比较多了,大概上百亩,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项目是商业开发,2020年就征收了,之前好像贴出过征收公告,但后面就没动静了,一直不征收了,现在想租村集体的50亩的土地,成立一个公司,做家庭农场,但是办理不下来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说没问题,但街道办不同意,说要征收拆迁了,所以不能办理,咨询律师:停办营业执照是在一年内,现在超过了一年并未征收,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成立公司开办家庭农场?
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网友提问:
一、征收土地,如果说发了一个公告的话,那么得看发的是什么公告,如果发的是预征收公告,停止办理手续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能无限制的停止办理,如果发的是征地公告的话,事实上就是征收的一个程序了,征收的过程,所以说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如果是处于一个征地过程中的土地,那肯定是不能够在办理公司的营业执照,而且涉及到土地已经在征收过程中,村里也不可能把地再租出去做家庭农场。
二、从投资风险的角度来讲,如果说这个地将来不一定什么时候就可能重新启动征收,你做家庭农场还有投资的,如果投资之后一两年或者两三年就遇到征收,即便是有补偿,但这个补偿是否能够弥补你的损失?这个我们需要考虑清楚,而且你投资这个钱是要做生产经营的,征收势必会打乱你原来的投资发展计划,所以说从这个角度上来讲,还是要考虑到风险,尽量不要在涉及到征地的土地上来投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