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限拆通知不要慌,抓住第一维权时间

在征迁过程中,行政机关有时会下发限拆通知,在这些限拆通知中,有一部分是行政机关想以此达到逼迁的目的。也正是因为目的的不正当性,限拆通知往往会在程序上存在不少漏洞。

近期由李顺华律师团队代理的案件中便涉及其中的一个问题。原告在XX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拥有合法房屋用于经营养殖业。据政府称,因“XX项目”需征收原告的房屋,因补偿标准过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2020年9月,该项目征迁指挥部对原告作出了《自行清障通知书》,限原告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两日内,自行清除某河道管理范围内所构筑的房屋,并称如逾期未清除,征迁指挥部将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原告本人承担。原告遂起诉至法院,称该征迁指挥部作出上述《自行清障通知书》系以通知书的形式对原告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征迁指挥部系镇政府成立,故相关法律责任由镇政府承担。案件经法院一审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有权作出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等行政处罚,《X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各地、市、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本案中镇政府不是法规规定的河道主管机关,亦未提交法律、法规的授权,不具备责令原告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清除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养猪场的法定职权,由此判令撤销该限拆通知。

限拆通知在征迁过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紧接其后的往往是强拆房屋,所以在第一时间维权是十分关键的。不是所有的限拆通知都是合法的,违法的限拆通知无外乎是实体内容或者程序上存在违法点,找出违法点并及时维权才能保障房屋不会因一纸通知而面临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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