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济南王先生、马先生等五人与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一案,将于2024年3月7日9:30在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听证一室进行听证。(李顺华律师代理)

       申请人王先生、马先生等五人分别为历城区某四个小区的业主,小区紧邻山东某公司的阿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地址。因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申请人五人向被申请人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申请人只公开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未保存政府信息为由未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公开案涉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于未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申请人王先生、马先生等五人特依法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提起撤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并责令被申请人公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复议程序。

声明:本文中有关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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