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曹女士诉武汉市XX区城区改造更新局补偿协议一案,将于2021年12月9日15:00,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湖北省武汉市曹女士诉武汉市XX区城区改造更新局补偿协议一案,将于2021年12月9日15:00,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询问。(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曹女士在武汉市XX区承租有公有房屋一处。
2017年11月X日,武汉市XX区城区改造更新局作出《武汉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曹女士承租的案涉房屋在上述XX项目征收范围内,系上述改建项目的被征收人。

2021年4月X日,曹女士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得知:武汉市XX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于2018年5月30日与湖北省XX公司签订了《XX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

曹女士认为,其系案涉房屋的承租人,武汉市XX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应当就该房屋的补偿事宜与其签订补偿协议,对其予以补偿。但其在曹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与湖北省XX公司签订上述《补偿协议书》,缺乏事实依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明显损害了曹女士的合法补偿权益!为此,曹女士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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