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张女士等人诉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将于2021年12月2日8:30,在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

        委托人在蚌埠市XX区拥有房屋及车棚。委托人的上述房屋及车棚已被违法强制拆除。
        2021年7月X日,原告收到蚌埠经济开发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寄来的邮政特快专递,该快递中有《房地产估价报告》、《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委托人认为,蚌埠市XX区人民政府作出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严重违法,确定的补偿标准也明显过低,安置方式明显不合理,违反基本的公平补偿原则,损害了其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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