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山东省日照市王先生与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一案,将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00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李顺华律师代理)

【开庭公告】山东省日照市王先生与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征收决定一案,将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00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李顺华律师代理)

王先生在山东省日照市拥有合法房屋一处,2023年东港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王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王先生认为东港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违法,侵犯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为此,王先生特依法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征收决定的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东港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王先生起诉,王先生对此不服,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期获得公正合理的审判!

声明:本文中有关起诉理由和法律适用仅为便于公众初步了解案情,且仅代表当事人对该案的初步诉讼观点,不代表本账号对有关案件事实认定,有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现场开庭,谨记带好身份证去法院准时参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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