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拆迁】在河南省开封市由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关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开庭公告
开庭公告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开封市崔先生诉开封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补偿安置协议再审案,将于2018年8月9日上午10:30,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号楼2号法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开封市金明区王府寨村拥有一处合法房屋及土地。2015年9月起,政府因王府寨城中村改造项目需征收委托人房屋及土地,开封市城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委托人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后开封市城区国土资源分局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为由向金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撤销补偿安置协议并判令委托人返还补偿款。律师认为,本案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涉案协议也不构成重大误解,不应当被撤销。本案经金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委托人不服一审二审判决,遂依法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委托人的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情形,遂裁定本案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