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征地拆迁开庭公告】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茂名市陈先生等人诉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查处不作为案,将于2018年9月20日9:00,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茂名市陈先生等人诉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查处不作为案,将于2018年9月20日9:00,在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
案情简介:
委托人在茂名市信宜市东镇街道塘面社区十九塘村拥有合法的房屋及土地,并在该村种植沉香树。自2013年11月起,政府以信宜市站前大道项目为名征收委托人的房屋、土地及地上物。据委托人了解,信宜市人民政府、信宜市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征收部门、单位实施的此次征收拆迁,存在未依法张贴公告征收文件,未依法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依法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等诸多违法之处。上述机关部门也没有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补偿安置工作,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为此,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委托人特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18年1月31日向茂名市国土资源局邮寄递交了《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要求茂名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严肃查处上述机关部门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并书面答复委托人。但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委托人递交的上述《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后,至今未对涉案违法征收行为履行其查处职责。律师认为,茂名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违法征收行为法定职责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以茂名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向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对原告申请查处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行为履行查处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