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征地拆迁开庭公告】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太原市白先生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拆除决定纠纷案,将于2018年9月20日15:00,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八法庭开庭审理。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太原市白先生与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拆除决定纠纷案,将于2018年9月20日15:00,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八法庭开庭审理。

委托人在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松庄村拥有合法房屋。2018年3月30日,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向委托人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编号:2018012),决定于2018年4月2日开始,对委托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强制拆除期间为2018年4月2日至委托人房屋被全部拆除完毕止。律师认为,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作出上述《强制拆除决定书》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以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人民政府为被告,向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提起本诉,恳请贵院依法审理,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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