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拆迁】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强拆违法及赔偿二审案,将在金华市开庭审理

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兰溪市单某某与兰溪市云山街道办事处强拆违法及赔偿二审案,将于2019年5月29日14:10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西4法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委托人在兰溪市云山街道枣树村拥有合法房屋一处。
2018年8月4日早8时30分左右,在没有任何合法强制拆除手续,也未对委托人进行任何补偿安置且未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包括兰溪市公安局所属民警在内的数十人将委托人的房屋团团围住,并对委托人实施人身控制,而后用挖掘机强行将委托人的上述房屋拆除。委托人的屋内物品、房屋附属物也因此损毁殆尽。

在委托人未签订任何补偿协议、也不符合强制拆除条件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参与强拆委托人房屋的行为,体现出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兰溪市公安局对公民财产权以及国家法律的极大蔑视,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但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此,委托人特依法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兰溪市公安局强制拆除委托人房屋的行为违法以及对房屋和屋内物品予以赔偿。兰溪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2月14日作出(2018)年浙0702行初299号《行政判决书》。兰溪市人民政府云山街道办事处不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提起上诉,请求撤销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作出的[(2018)年浙0702行初299号]行政判决书第一项、第二项判决,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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