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拆迁】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许可一案,将于2019年11月12日开庭审理

【开庭公告】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广州市胡先生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许可一案,将于2019年11月12日9:00,在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东桥路8号之二拥有合法的房屋。2019年7月19日,委托人通过信息公开获悉被告对第三人作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委托人的房屋在上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施工的范围内。
律师认为,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上述《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第三人进行施工的行政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均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此,委托人特以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被告,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向第三人作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其进行施工的行为。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谨记带好身份证当天准时参与旁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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