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拆迁】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公主岭市白女士与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将于2019年12月20日9:30,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312民事法庭听证。

诉讼事由:委托人在公主岭市苇子沟乡苇子沟村拥有合法房屋。据政府称,因惠民泽林小区项目需征收委托人的房屋。据委托人了解,有关部门未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本次征收,更没有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制定的补偿标准也明显偏低。有关部门的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属于典型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行为。为此,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委托人特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于2018年7月24日向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邮寄递交了《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要求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严肃查处有关政府部门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行为,并书面答复委托人。但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委托人递交的上述《违法征收集体土地查处申请》后,至今未对涉案违法征收行为履行其查处职责。

起诉认为,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违法征收行为法定职责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为此,委托人特以公主岭市国土资源局为被告,向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对委托人申请查处的违法征收集体土地行为履行查处的法定职责。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委托人不服,遂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委托人不服,遂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

注:本文中有关事实描述和法律适用仅代表当事人对本案的诉讼意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另外,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条的公开审判原则,公民有权旁听案件,如需旁听的,请电话联系,我团将依法告知开庭相关注意事项,以便您顺利参加旁听。

相关文章

QR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