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金先生复议科尔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胜诉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通辽市金先生复议科尔沁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通辽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28日作出通政复决字[2015]第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事项作出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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