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姚学希等10人复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济南市姚学希等10人复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8日作出鲁政复决字[2015]51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确认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答复职责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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