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邹先生诉郴州市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违法强拆一案胜诉

 

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郴州市邹先生诉郴州市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违法强拆一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13日作出(2015)郴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郴州市人民政府、苏仙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5月14日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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