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拆迁】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韶关市邝先生复议韶关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韶关市邝先生复议韶关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经审理,于2018年7月16日作出粤国土行复(2018)14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公开《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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